医院乳腺外科“愈乳同心”园地
随着国内新冠疫苗接种的普及,越来越多的乳腺癌患者前来咨询是否可以打疫苗。
先期优先打新冠疫苗的这些重点人群包括:18到59岁从事进口冷链、口岸检疫、船舶引航、航空空勤、生鲜市场、公共交通、医疗疾控等感染风险比较高的工作人员,以及前往中高风险国家或者地区工作或者学习的人员。
目前已是普通群众大规模接种的时间,随着有更多的疫苗投入使用,通过有序开展接种,符合条件的人群都能实现“应接尽接”,也越来越多的乳腺癌患者前来咨询是否可以接种疫苗。
按照国家卫健委发布的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(第一版)》,针对非癌症人群,不适合接种的包括:对本疫苗所含任何成分过敏者,孕妇、正处在发热、感染、痛风发作、重感冒、心梗、脑梗等疾病急性期、患免疫缺陷或免疫紊乱的人群以及严重的肝肾疾病、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、糖尿病并发症等人员。
针对乳腺癌患者新冠疫苗接种指导
1)如果是乳腺癌康复期(包括术后的长期内分泌治疗期间或抗HER2辅助靶向治疗的后期),或是未接受放化疗的原位癌和早期乳腺癌患者,或还未接受放化疗之前的乳腺癌患者,属于“重点接种人群”的推荐接种。推荐完成放化疗至少1年以后,各种化验指标恢复正常的患者。
2)如果还处在乳腺癌治疗期,处于不能接种人群中提到的“疾病急性期”,则不推荐接种。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:
-正在接受化疗的患者。因为大多数的化疗药物既可以杀伤癌细胞,又能杀伤人体正常的组织细胞、免疫细胞等,可以导致患者的免疫力的下降。而疫苗是通过将灭活或减毒的病毒注入机体,促进机体的免疫系统主动产生抗体等免疫物质的。在化疗期间,患者由于免疫功能下降而不能有效地产生抗体。美国感染疾病协会(IDSA)发布的《免疫功能低下者疫苗接种临床实践指南》推荐,患者在开始化疗的2周前、结束化疗3个月以后接种疫苗,在化疗期间不推荐接种疫苗。
-正在接受免疫治疗的患者。因为在接受免疫靶点抑制剂(如PD-1抑制剂等)时,患者的T细胞免疫功能会上调,此时若接种新冠疫苗,可能会增加机体的免疫反应,导致免疫相关不良反应的发生概率增高。增加患者免疫紊乱,加重病情。所以是不能接种人群中“免疫紊乱”人群。
-妊娠期及哺乳期的患者。针对妊娠期人群的数据还不支持其广泛应用。因此建议妊娠期乳腺癌患者暂缓接种,属于不推荐人群。哺乳期乳腺癌患者已经明确可以接种新冠疫苗。
-其他患者。包括有合并有严重呼吸系统疾病、严重心血管疾病、肝肾疾病的患者;既往对疫苗发生过严重的过敏反应(如过敏性休克、急性过敏反应、荨麻疹、皮肤湿疹、呼吸困难、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)的乳腺癌患者,同非癌症患者,不建议接种。
上海市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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